10月29日下午,由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法院执行局长高级研修班”圆满结业。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局长王广音,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副院长刘永生,上合培训基地管委会秘书处培训部副主任印晓慧等出席了结业典礼。结业典礼由印晓慧主持。
研修班学员代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法院刘燕代表研修班全体学员发言,她表示,在5天的研修学习中,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就法治逻辑对执行工作的重要性等进行了讲授,为基层执行工作提供了指导。通过此次培训,学员们开拓了视野,学习了上海在执行方面的先进做法,一定会把培训班所学用于工作实践。最后,祝上海政法学院和上合培训基地发展越来越好。
刘永生代表内蒙古法官学员及全体参训学员向基地各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他表示,本期培训班课程设置合理,内容丰富,尤其是执行实务专业知识的讲授,使教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员们受益匪浅。此次研修班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学员端正学习态度,表现了良好的纪律与作风。他认为,此次研修班的学习定会对内蒙古自治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发展进步有深远影响,期待与上海政法学院在未来更多合作。
结业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为内蒙古研修班全体成员颁发了结业证书。(匡亚萱 撰稿、摄影)
上合合作培训基地管委会秘书处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