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在虎扑nba成功举办

时间:2019-05-13浏览:1111

    为了促进中国仲裁的完善与发展,5月11日至12日,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上海政法学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承办。

    来自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实务部门和研究机构以及诸多国内地区仲裁委员会和律所的150余名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以“推进中国仲裁法的修改、促进中国仲裁更好地发展”为主题,共同探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国际仲裁存在的问题,为解决商业纠纷、修改仲裁法案建言献策。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建博士主持。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教授和国际商会北亚地区仲裁与ADR主任范铭超博士分别致开幕辞。刘晓红首先对各位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指出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拥有不同的政治与法律体系,这对中国仲裁和解决争端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随着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一带一路”将不断推进,外商投资法已经开始起草,建立全球的商事仲裁解决机制与修订中国仲裁法是中国适应全球化的内在需求。希望各位专家共同讨论仲裁领域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中国国际仲裁司法框架建设。

    会议的第一个议题为“对外国法和国际法的借鉴”,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书记、副秘书长李虎博士主持。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国际法官Anselmo Reyes先生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律官员李宰成(Jae Sung Lee)先生结合各自的工作经验,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引起了现场其他学者的广泛讨论。李虎进行总结并指出,中国国际仲裁法的修订要以示范法为基础,通过多层次、多方面、多领域的合作完成。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研究咨询中心主任许庆坤教授主持第二部分,议题为“中国特色和全球共性”。北京大学加拿大籍专家白树林(Thomas Manson Q.C)先生围绕加拿大国际仲裁法的改革与全球共性的思考,为中国国际仲裁法修订提供经验。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希佳博士在追求全球协调与统一的背景下如何保留中国特色上发表了独到见解。

    会议第三个议题为“中国移植特定仲裁问题”,由陈建主持。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红卫律师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分别从实务和学术两个层面对如何设计并将临时仲裁纳入中国仲裁法分别从实务和学术两个层面进行介绍。

    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牛磊先生主持第四个议题——“境外仲裁机构在大陆的功能问题”。范铭超从开庭、案件管理、审核、辅助服务、开放仲裁市场等多角度为中国仲裁法修改提供建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刘润东先生分享了SIAC国际仲裁经验,对修改中国仲裁法同样具有启发意义。

    会议第五部分——“仲裁机构运行机制”于5月12日进行。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公共事务总监杜丽君女士主持了本环节的讨论。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弘女士,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副主席、曼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冉雅克(Jakob Ragnwaldh)先生分别进行了主旨演讲。

    会议最后一个议题是“仲裁程序规则的刚性与灵活性”,由夏悫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大律师、特许仲裁学会(东亚分会)副主席方兆文先生主持。金叶大律师事务所大律师甘婉玲(Kim M. Rooney)女士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马东旭法官作主旨演讲。

    会议闭幕式上,冉雅克对瑞典仲裁法的修订作出简要介绍,希望可以为中国仲裁法的修订提供借鉴。陈建在闭幕辞中对各主办单位和全体与会嘉宾表示感谢,他指出,在本次会议中,各位主持人和发言嘉宾紧扣议题作出了精彩发言,圆满完成会议目标,期待明年再与上海政法学院相聚,展开更深入的交流讨论。

    本次会议对中国国际仲裁问题进行了多层面探讨,集中了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的智慧,为中国仲裁法的修改提供了较多有价值的对策与建议,贡献了上政智慧。中国仲裁法的修改、完善与发展不仅将有助于纠纷解决,而且是中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具有重大意义,也将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袁晨智撰稿 晏晓东等摄影)

中国-上合基地办、国际交流处

2019年5月12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