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足球征求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0-01-07浏览:1397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按学校年度工作部署,经学校审核同意重点推进六大领域的改革工作。学校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坚持以“简政放权、重心下移”“责、权、利相统一”“分层分类”“稳步推进”的原则,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和实现权责利统一为重点,以提高学院办学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实施目标管理和提高办学绩效为导向,以健全监督、考核和协调机制为保障,健全完善与学校建设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奋斗目标相匹配的校院两级管理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推进以下六个领域的改革:

一、绩效目标管理改革

1.建立二级学院绩效目标管理制度。二级学院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建立以目标任务为导向、以实绩为准绳的考核制度,学校将总目标任务和年度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学院,明确二级学院发展的关键指标任务,加强过程考核,实现绩效考核激励关口前移。

2.建立二级学院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事项管理为主转向绩效目标管理为主,对二级学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党建与思政工作、行政工作、教学管理、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科科研、社会服务与对外合作、国际化办学等8个一级指标。

3.资源配置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落实资源配置与工作实绩挂钩的制度,在干部考核、业务经费下拨、绩效额度、人事指标、资源分配、政策投入方面,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六挂钩”。同时,加大对学院投入产出办学效益的考核评估,提高学校资源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经费统筹管理改革

1.学校整合与二级学院挂钩的绩效性经费,统筹用于两级管理改革。

2.学校根据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拨绩效经费额度。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和工作安排,制订绩效经费分配办法和年度分配方案,经二级学院教代会通过后,报学校备案后实施。

3.学校对年度总体经费和二级学院绩效目标采取基数管理和动态平衡管理,动态调整统筹经费额度。

三、预算编制管理改革

1.赋予二级学院预算编制自主权。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年度经费来源和学院工作实际,除少数专项经费外,在下拨经费额度内可自主编制学院预算,由计财处负责审核。

2.给予二级学院经费结转使用权。除财政规定限时使用的经费外,其余经费可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3.授予二级学院绩效额度使用权。学校明确下拨经费中的绩效额度,二级学院可统筹用于内部管理与激励。

四、人事聘用管理改革

1.教师岗位分类聘用权改革。学校制定教师岗位教学、科研考核的基本任务标准,二级学院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分类比例及完成本学院教学科研指标总量的前提下,可自主安排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及科研为主型三类教师岗位的聘用。学院所聘三类岗位人员的基本工作任务不低于学校标准。

2.二级学院行政人员聘用管理机制改革。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行政秘书等行政人员采取额定岗位数管理,分为额度内和额度外两级聘用,按照《上海政法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专技系列管理岗调整机制改革。建立与二级学院发展规模适应的专技系列管理岗配置机制,对部分发展规模较大的学院,增加专技系列管理岗。

五、社会服务配套政策改革

1.推进设立校、院两个层级的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学校探索设立校务委员会,积极引入社会资源、行业资源参与办学;支持条件成熟的二级学院设立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拓展二级学院引入社会资源、行业资源参与办学的渠道。

2.校院收入成本分担分配机制。提高二级学院积极争取和充分利用政府、企业、校友等各类社会资源的积极性,激励引导学院主动对外拓展与开展社会服务合作项目,激发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院的办学财力和经济统筹能力。使用校内场地资源的,试行内部结算制。

3.外部经费统筹使用权。各类外部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由二级学院统筹使用。

4.外部经费绩效挂钩机制。外部经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与经费下拨、绩效额度挂钩。

5.加强对二级学院社会服务和对外合作活动的指导与监管。学院各项社会服务和对外合作活动必须有利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管理运行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并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学校对各类社会服务和对外合作创收经费的分配范围、收入管理以及提成比例等做出规定。

六、推进分类改革试点

1.推进“一区三院”改革试点。实施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含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深化人事聘用、人才引进、考核管理、智库管理、外事管理等领域的政策改革。推进上海纪录片学院、警务学院、经济法学院(律师学院)在引入社会资源、行业资源方面参与办学方面的政策改革试点。

2.对继续教育学院实施绩效目标导向的考核管理机制改革试点。

经多方调研与座谈研讨,发展规划处征求了各职能部处的相关工作建议与意见,现特向各二级学院征求虎扑足球学校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建议,详细材料请见附件。请于2020年1月9日(星期四)16:00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fgc@shupl.edu.cn,联络人:肖诗来,联系电话:39225899、13671814947。

发展规划处

2020年1月7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pdf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