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如何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论和话语体系?上海政法学院举办研讨会聚焦这一议题

时间:2024-05-21浏览:674

新华网上海5月21日电(史依灵)当前,如何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论和话语体系有效应对国际挑战成为时代命题。近日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办的第三届“佘山国际法论坛”——“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论和话语体系”学术研讨会聚焦这一议题,进行深度探讨。

上海政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刘晓红表示,涉外法治是我国持续推进制度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化解外部风险的重要战略手段。刘晓红介绍,前不久,上海政法学院应时而需成立了涉外法治研究院和国际仲裁学院,并依托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涉外司法人才培训的传统优势,加快推进学校涉外法治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的内涵式发展。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想以所在律师事务所为例,介绍了作为一家专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如何积累跨境资本并购交易与境外上市的经验,并表示,将持续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晓君分别就“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方法与路径”“涉外立法体系的完善”“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构建”作主旨发言,为研讨会三个议题的具体展开奠定框架和基调。

论坛设有三大议题,分别为“涉外法治理论体系的构建”“涉外立法体系的完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的构建”。十多位专家学者分别就国际法的不确定性与中国的国际法叙事、如何提升涉外执法效能、涉外法治建设的宏观图景与发展路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涉外法治实施体系建设、国家法律服务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等内容发表了独到而深刻的见解。

“涉外法治是一个宏大的主题,涵盖内容较为庞杂和抽象,突破了传统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学科界限,也引发了研究路径和实践发展的反思。”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认为,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理论和话语体系,应当立足本国国情,坚持以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实践问题为研究中心,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和市场化的手段探求涉外法治建设的真正需求,并寻求相应的制度供给和人才培养模式,真正做到涉外法治研究与人才培养的供需匹配。

据悉,本次论坛由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承办,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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