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AI)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兼具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生产效率、赋能社会治理、促进多元主体有效参与等优势。其中的生成式AI更能学习和模拟事物内在规律,具备开启信息内容生产和传播新局面的能力。我们既要关注新技术的合理应用对社会的增益,也应警惕技术滥用带来的新风险、新问题,坚持以规制促善治,以善治促发展。
以规制促善治,一方面需确认既往实践中形成的良好制度,另一方面应在制度设计中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当科技企业将计算机视觉技术转化为寻亲系统的数字眼睛,当开发者运用自然语言处理为视障群体架设声音的桥梁,无不印证着:真正的技术革新永远指向人性的温度,而非冰冷的参数指标。
人本主义的坚守,是对技术僭越的警惕。在智能时代,我们既要善用AI延伸人类认知边界,更要守护人文精神的圣火,在技术洪流中构筑包含伦理审查、人文评估与技术问责的防护体系。通过明确共生关系中的分工与职责,实现社会规范、价值伦理与技术的有效融合。在这一过程中,人类将从单调、繁杂的劳动中解脱出来,从事更多复归本性之事,如创造性思维、道德直觉与审美判断。
以善治促发展,既需要政府与社会的协同,也呼唤各方面的协同,推动实现治理范式从控制到共治的转变。仅就建立多方协同的对话机制而言,应重点聚焦七大核心维度展开系统性战略思考:伦理安全框架构建,可持续技术研发路径,创新激励政策设计,国际人道主义与人权法律体系的适应性调整,数字平权与语言文化多样性维护,数字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创新。
此外,还应有意识地加强AI技术的教育与宣传工作,逐步提升全民的科技素养和创新能力。建议积极鼓励公众参与AI安全监管的讨论乃至决策,不断吸纳各界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合力。
(本文刊于2025年2月25日解放日报10版思想周刊/新论,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博士后、上海政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