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挖掘虎扑nba硕士研究生中的学术典型,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氛围,推动虎扑nba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政法学院“锦年奖”评选办法》(见2025年《学生手册》),现启动2025年度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详见《上海政法学院“锦年奖”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1-4项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虎扑nba全日制在籍在读研究生。
(二)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并在攻读相应学位(硕士和博士为两个独立学段)期间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原则上应在国内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没有《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论文发表刊物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情形;
或者在学校举办的“求实杯”论文大赛中获得研究生组优秀论文作者。
(三)申请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荣誉的负面情况。
(四)已获得往届校级“学术之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不再参评。
二、获奖名额
评选年度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本次获奖名额不多于11名。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研究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线上申请“锦年奖”学术之星,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推荐参评人数见附件1。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11月7日-11月16日,各学院组织报名,符合条件者提交佐证材料并申请院系成果鉴定意见,将推荐人院内公示3天。
(二)11月17日13:00前,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系统上初审通过。从系统导出后打印个人申报表、汇总表,报送至学(研)工部(处)学生资助奖励中心。佐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校资助邮箱。
(三)学(研)工部(处)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根据评审结果,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推荐名单审议通过并经校级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获得该项荣誉。
五、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从系统内导出。
(二)学院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从系统内导出。
(三)申请人学术科研成果、学术科研获奖材料:打包发送电子邮件,须PDF扫描原件,邮件命名为“学院+专业+姓名”;时效为所攻读相应学位入学后到2025年11月7日前,并以上海政法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包括以下材料:
1.书面材料打分表(见附件);
2.已公开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全文和封底。提交的学术论文需检索证明的,由本人提供上海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
3.已出版专著或教材的封面、目录、封底及部分内容摘要,须显示有作者姓名体现的前言(序言)或跋;
4.校级及以上已完成科研项目的立项、结项成果、结项证书;
5.校级及以上学术科研获奖材料:含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
6.其它可证明的材料。
以上佐证材料均由本人签字、导师签字确认和学院盖章。
扫描时请注意:
1.一篇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和封底,应扫描为一个PDF文档,以此类推;
2.多项获奖荣誉可扫描归并成一个PDF文档;
3.扫描材料应清晰直观,起简要文件名;
4.院级活动或院级获奖材料一律不收。
六、荣誉及奖励
(一)获奖研究生被授予上海政法学院锦年奖“学术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3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5000元。
(二)授予研究生“学术之星”的指导教师“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谢老师 学校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附件:(打包发送至二级学院)
(一)上海政法学院“锦年奖”学术之星二级学院推荐参评人数
(二)上海政法学院“锦年奖”学术之星计分规则
(三)“锦年奖”学术之星书面材料打分表
学(研)工部(处)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