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关保英,上海政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法治研究分会副会长,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专家,上海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教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上海市人民调解法治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曾获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上海市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
关保英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后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长期在行政法学等公法领域辛勤耕耘,他在公法教学、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共出版《行政法的价值定位》《行政法的私权文化与潜能》《行政法分析学导论》《比较行政法学》《行政法案例教程》《关保英文集》(6卷)等个人专著15部,编著或主编规划教材19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0多篇,主持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其他省部级项目20余项,教学和研究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12项。
形而上的学术风范
关保英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从此走上了行政法学教学和研究的道路。他长期博览图书,系统阅读了古今中外的学术名著,并形成了独特的思维方式,善于从哲学层面上观察和分析行政法问题,其学术著作和学术论文大多集中在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和方法论领域。先后提出了下列行政法学学理:
第一,他主张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研究或者基础理论的研究,都应当首先找准价值定位,并以价值定位阐释行政法理论基础,演绎行政法基础理论。他提出了行政法应当以效率为基本价值及其定位,并通过该定位设置行政法治的程序机制,主张任何行政程序都应当以追求效率为目标,而不能够过度程序化,更不能够程序空转。这些理论在他的《行政法的价值定位》《行政法模式转换研究》等著作中有系统性研究。
第二,他提出了当今行政法应当以私权作为基础。他认为,私权是一种固有性的权利,而行政公权源于人民权利的让渡,行政主体仅仅是行政权行使的主体,而不是行政权的归属主体,所以行政权在行使中应当充分尊重和保障私权。该论契合当下行政给付的法治精神,也彰显了行政公权“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时代内涵。该理论在《行政法的私权文化与潜能》中有集中体现。
第三,他提出了行政法学研究三维度的学说。此三维度分别为:行政法的上规范研究,即对行政法规范是如何产生或产生根源的研究;行政法规范的研究,即对实在行政法中的典则体系的研究,包括制定过程和典则内容的阐释的研究;行政法的下规范研究,就是对行政法规范制定后运作状况的研究,即在国家政权体系内部,行政法规范制定后,进入社会过程及其在社会运行状况的研究。这三个范畴和板块使行政法问题的研究可以形成三个具有逻辑关系的学科,这便是行政法哲学、行政法学和行政法分析学。
具体而言,行政法哲学以行政法的上规范为研究对象,回答行政法的来源问题;行政法学以规范为研究对象,回答行政法规范的内容及其构成等基本问题;行政法分析学以下规范为研究和分析的对象,回答行政法在社会控制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他认为行政法分析学应当成为一个独立学科,他为该学科构建了初步的学科体系。这些论点在《行政法分析学导论》中作了系统阐释。
第四,他积极主张行政法的法典化。他认为《民法典》的制定开启了中国法典化的时代,如果说《民法典》是私法法典之典范的话,公法能够承担起法典化的可以是行政法典。他论证了行政法典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当今时代为行政法典制定所形成的良好条件。他认为,行政法典的制定可以统摄行政部门法的相关法典,例如统摄教育法典、生态环境法典、体育法典等,认为法典化应当是有序的、有逻辑的、有厚实的哲学方法的。
自洽性的学科认知
关保英先后参与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的建设,牵头在华东师范大学建立了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上海政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也参与了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的建设、上海政法学院法学博士点的建设。长期担任上海政法学院行政法学科的带头人,在行政法学科领域研究精深、造诣深厚,他认为,行政法学科建设的最理想状态是学科内部的自洽性,包括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自洽性、专业结构的自洽性、学科团队结构的自洽性、人才培养中教育教学的自洽性等。在他的学术引领与牵头建设下,上海政法学院行政法学科获得了多个奖项,在2007年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随后又陆续进入了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原学科等学科建设的系统之中。该学科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相应的成就,而且还在不断进步。
开放式的教书育人
关保英始终把教学放在第一位,秉持教书育人的理念,数十年来为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学历层次的学生讲授行政法和其他公法知识,以本科教学为主,并承担硕士研究生教学、博士研究生教学和法学专科的教学,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他主张,在教学过程中站稳课堂、讲好课程只是教学的一个方面,而教学的根本点在于人才培养。而人才培养要求教学中应当在内容和方法上、视野上都有所开放,要把学生培养成具有法律人格、法治思维、法治认知和高度法律素养的活生生的法律人。在此认知下,他的教学生动而具体,深受学生欢迎,并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法律人才。
职业化的教育教学治理
关保英曾担任过系副主任、系主任和副校长等职务,有数十年的教育教学管理经历,尤其在担任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期间,主要分管教育教学工作,他提炼出了教育教学中以本科教学为本、坚持质量是第一生命线、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不断改革和创新、拓展国际化的视野等办学理念,成为他负责上海政法学院教学管理期间的办学亮点。上海政法学院在2010年和2018年教育部组织的两次教学评估中都获得了优异成绩,这些教学理念和方式得到了评估专家和教育部的高度认可。关保英作为教育教学的参与者,主张教育教学应当以职业化为导向。他所倡导的职业化,是着力培养具有职业精神的法律人才与法律人共同体,要使每一个教育教学的参与者都拥有职业精神。这些理念与主张,精准契合了新时代教育教学治理的发展方向。
宽路径的法治精神传播
关保英在认真做好法学学术研究和教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同时,还非常重视法治精神的传播,他积极参与各类法治领域的社会服务与实践活动,如担任过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担任了多个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或咨询专家,还承担了实务部门大量法治研究的项目。他提出,法律人共同体对法治中国建设至关重要,但唯有推动法治的深入社会化,才是筑牢法治中国根基的根本路径。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后,他就被上海市委宣传部确定为讲师团成员,进行了数百场虎扑足球法治中国建设的宣讲,并获得了优秀讲师称号。近年来,他紧密结合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践进程,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依宪治国、法治行政等法治建设核心议题,开展了数百场专题讲座。结合新修订或出台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对涉及社会公众关注的法治热点和难点开展了多场宣讲。关保英认为,法治精神的传播必须宽路径,他在宣讲法治精神和法治规范的同时也参与了其他与法治相关的社会活动,如担任民政部在上海政法学院所设立的老年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教育法治研究中心负责人等职务。
关保英始终秉持“博览学术经典,开拓认知视野,走形而上之路,以超然与务实态度做到每日零起点”的学术态度,以其在行政法领域的斐然成就展现了当代公法学者知行合一、持续精进的精神风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