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理论与实践暨专业建设”征文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1浏览次数:84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提供智力支持,推动人民调解专业的建设,将于20116-7月在上海举办“人民调解理论与实践暨专业建设研讨会”(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商定,“人民调解理论与实践暨专业建设研讨会”由上海市司法局、上海政法学院主办,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上海市法治研究会、上海市法官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协办,届时将邀请市有关方面领导、优秀论文作者和人民调解实务工作者到会。

会议将总结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的经验,围绕“人民调解法制化建设”这一主题,从“基础理论探讨”、“人民调解与社会管理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建设”、“人民调解专业建设”四个方面进行研讨交流。为开好这次会议,诚请广大专家学者和人民调解第一线的同志撰写论文。研讨会筹备组将选择优秀论文作者到会交流,并酌发稿酬。现将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文方式

为广泛发动理论与实务界的力量,汇集上海有关人民调解的最新智力成果,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勇攀学术高峰,会议拟采取公开征集论文、专家选优录用、论文交流互动的方式进行。在公开征集论文的同时,请各主办、协办单位分头组织落实,确保撰稿质量与数量。

二、征文要求

1. 论文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广泛吸收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必言之有据、言之有物,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2. 论文篇幅在5000—8000字之间,尚未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

 3. 投稿者必须对论文具有完整、确实的著作权,引文注明出处,所使用的参考文献在文末列明。数名作者共同完成的作品,署名先后由作者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确定,并明确排序。

4. 学术探讨类论文请在正文之前列出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3-8个)。实务类论文可以不写摘要、关键词。

 5. 论文请用word版本输入。题目请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确有必要列副标题的,请采用小三号字、宋体、居中;题目或者副题之下标明作者姓名及单位(小三号字、楷体、居中);文中的三级标题(一、(一)、1.)均请单独成行。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文末标明作者姓名、职务、职称、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作者系多人的请注明联系人。

 6. 论文请用A4纸单面打印,来稿请在左上角注明“人民调解理论与实践暨专业建设研讨会征文”字样。纸质版一份寄至: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邮编201701),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吴建军收;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keyan@shupl.edu.cn

 三、征文时间

论文征集从即日起至2011531止。

  四、成果应用

会议筹备组将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筛选,邀请优秀论文作者参加会议,并在会上交流。对有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还将报送有关部门供领导决策参考。会上交流的论文经修改加工后,公开出版文集。

  五、联系方式

会议筹备办公室设在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联系人:吴建军,电话:39225172,传真:39225085,手机:13916980320,电子邮箱:keyan@shupl.edu.cn

 不明事项亦可咨询市司法局基层处林晓谨,电话:24029774,手机:13681946969,电子信箱:ssfjjcc@yahoo.com.cn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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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征文参考题

撰写论文应围绕研讨会主题,具体题目可自拟,以下选题仅供参考。

1.     人民调解工作与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2.     人民调解与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

3.     社会管理创新与人民调解实践;

4.     现代大都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前瞻;

5.     大调解格局下的人民调解功能;

6.     社会组织(NEO)理论的引进与人民调解的制度建设;

7.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

8.     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的扩大与化解矛盾专项攻坚;

9.     人民调解工作应当注意引导社会心态的调整;

10. 人民调解的体制创新与专业拓展;

11. 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遇到的困难与解决对策;

12. 人民调解在大型活动中的作用发挥;

13. 运用虎扑nba平台(如“新老娘舅节目”)开展人民调解的探索;

14. 人民调解如何接受行业管理、社会监督;

15. 在高等院校设立人民调解专业的可行性研究;

16. 人民调解专业方向与应用性人才的培养;

17. 人民调解专业设置模式、教学体系、课程设置研究;

18. 人民调解专业教学的专业化与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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