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部门物品搬运申请单
申请部门 | 联系人 | 电话 | |||
搬运地点 | 从 至 ( □ 活动结束后放回原位)。 | ||||
搬 运 内 容 | 物品名称 | 数量 | |||
申请用工人数 | 搬运日期、时间 | ||||
申请部门审核 | 签名(盖章): | ||||
物品管理部门审核 | 签名(盖章): | ||||
后勤保障处审核 | 签名(盖章): | ||||
备 注 | 1.为及时有效做好学校搬运工作,请物品搬运申请人提前3天前往学校系统“办事大厅”中“部门物品搬运申请”发起搬运申请流程(申请流程内容见下表),请物品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后勤保障处安排落实搬运工作。 2.物品搬运需求部门(学院)要指派专人对搬运劳务过程实施跟踪监督,防止怠工、误工现象,防止学校资产和设施的损坏和丢失,确保安全。 3.如有疑问或其他情况,请联系后勤保障处,联系电话:021-39226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