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原则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实行答辩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双盲”原则。
二、答辩一般流程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宣读答辩具体要求(如系多人答辩,可以集体宣布)。
(二)答辩人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时间一般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答辩委员会成员对答辩人进行提问。答辩人应当当场直接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提问;答辩人可携带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参考资料,并可当场翻阅、查证。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左右。
(四)评议和表决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人退出答辩会场,并宣布评议开始。
2.答辩委员会对答辩人的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如果有多个答辩人,可以集中评议)。
3.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闭会进行评议、投票表决,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同意票不少于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通过,建议授予学位的表决结果视为同意毕业论文通过。答辩委员会评议认为未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但达到毕业论文标准的,可经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本次不再进行学位论文投票。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毕业论文是否达到毕业水平、是否同意授予学位以及学位论文成绩等均实行不记名表决。答辩委员会成员逐项填写表决票。答辩秘书现场计票,并当场向答辩委员会宣读统计结果。
5.虎扑足球学位论文成绩
学位论文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并分为五等:优(90分以上)、良(80分以上,不满90分)、中(70分以上,不满80分)、及格(60分以上,不满70分)、不及格(不满60分)。学位论文成绩不及格的,不得同意授予相应学位。
(五)宣布结果
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向答辩人宣布答辩结果。
(六)拟定答辩决议书
学位表决后,答辩委员会须拟定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并由全体成员签字,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