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上海市秘书类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中级、高级)报名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 2016-03-01浏览次数: 0

上海市高校学生秘书类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由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秘书职业资格(中级、高级)证书。

一、报名对象:具有高等学校学籍的学生(含本科、高职)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201633—312日,报考学生请填写报名表(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公共下载栏下载),于314日将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费用交至教务处考务科(主教学楼209A)。

(二)考生报名时务必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否则将不能成功报名。

三、鉴定科目(均为必测)

秘书(中级)辅导课程

秘书基础理论、法律与法规、管理基础知识、会计学基础知识、接待与礼仪、协调与沟通、公共关系、会务组织、信息、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文书拟写、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计算机技术应用、办公设备使用。

秘书(高级)辅导课程(获得中级秘书证书者)

秘书基础理论、法律与法规、企业管理基础、统计与财会常识、汉语基础、公关礼仪、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会务管理与商务活动、文书拟写、文档管理、计算机技术应用、办公设备使用。

四、鉴定地点:上海市新闸路1220上海大学高等技术学院内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中级):645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55元/人;

(高级):72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59元/人

(中级)补考费:理论模块补考费:40元/人,技能模块补考费:250元/人,同时补考理论和技能模块补考费:270元/人。

(高级)补考费:理论模块补考费:45元/人,技能模块补考费:295元/人,同时补考理论和技能模块补考费:320元/人。


六、培训安排

(一)周六或周日(全天);共四周(具体时间待定)

(二)培训地点:上海大学高等技术学院新闸路1220号(江宁路口),交通:地铁2号线(南京西路站);公交:19212324366810411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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