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学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 2016-05-09浏览次数: 0

1、参加本次实习的学生信息采集以班级为基本单位,请认真填写《2016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学生登记表》内的各项个人信息(各项信息尤其是是否自行联系、居住区县、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此纸质表格经汇总、确认后请班长在规定时间(2016511日下午15点之前)交到教务处实践科(主教楼311A),超过时间节点后不得更改所填信息内容。

22016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学生的实习(2016.6.157.8)采取以学校安排与学生自行联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填写是否自行联系一栏时,凡决定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在该栏内填写。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仍需参加第一次师生见面会(2016524日),并抓紧时间落实好实习单位,必须在第二次师生见面会(2016531日)上告知带队教师自己所联系的实习单位名称,以便带队教师对学生的实习予以专业指导和实习期间的及时联系。学生所需的实习介绍信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开具。凡需要学校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在是否自行联系一栏内填写否。

3、原籍外省市的学生留在上海实习,实习期间住在学校的,请在居住区县一栏内填写青浦区松江区(两者均可,由本人选择其一填写);在家庭详细地址一栏内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号楼×××个别外省市学生如在实习期间借住在上海其它区县亲友家的,请务必写清楚借住地所在的区县(在居住区县一栏内即填写本人借住地区县名)和家庭详细地址。外省市学生如确需回原居住地实习的,需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必须经该学生家长同意,书面申请交给自己的辅导员),经二级学院领导审查同意并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方可回原居住地实习,请在居住区县一栏内填写外地(不要填写具体省份城市),在家庭详细地址一栏内填写上具体省份城市及详细地址,在是否自行联系一栏内也填写外地两字。

4、由于本市下辖行政区划的变更,原闸北区和静安区已合并统称为静安区。学校出于方便实习学生出行考虑,决定原居住地属于闸北区的学生在填写居住区县时仍填写闸北区,原居住地属于静安区的学生在填写居住区县时仍填写静安区

5、《2016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学生登记表》的电子版本下载处:学校官网首页部门院系行政部门教务处资源下载2016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学生登记表》(不得自行改变文件格式)。

6、《2016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学生登记表》电子版的完成时间:201651115点之前将电子版发至以下电子邮箱 shijian@shupl.edu.cn,同时将纸质表格交至教学实践科收。

实践科电话:39225223     办公地点:主教楼311A

 

教务处

20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