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高职)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 2016-05-18浏览次数: 0

注意事项:

1.具体考试地点安排请于考试前1周进入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

2.请各位同学参加考试时带好身份证(或有照片的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该课程作缺考论处。考试进行30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3.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上海政法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在考试中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上海政法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序号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层次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2016-06-07(16周星期二)

09:00-11:00

高职

11D992001

刑法基础

2

2016-06-07(16周星期二)

09:00-11:00

高职

11J060024

基础英语4

3

2016-06-08(16周星期三)

13:00-15:00

高职

11B990001

商法基础

4

2016-06-12(16周星期日)

17:00-19:00

高职

10J990010

英语2

5

2016-06-12(16周星期日)

09:00-11:00

高职

10J990012

英语4

6

2016-06-13(17周星期一)

09:00-11:00

高职

11B992002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2016-06-13(17周星期一)

13:00-15:00

高职

11B994001

诉讼法基础

教务处

201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