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

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计划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 2018-05-18浏览次数: 1

夏季学期社会实践(含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是学校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步骤。通过社会实践,使学生接触、了解社会,熟悉本专业的工作内容、程序和专业素质要求,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今后就业及服务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一、社会实践的原则、性质和组织安排形式

() 原则

夏季学期社会实践采取以学校统一安排为主,学生个人自行联系为辅的原则进行。凡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上必须有学生家长的同意意见及署名), 经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查同意并签字,学校负责为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指派带队教师,并由带队教师对学生的实习予以全程指导。学生所需的实习介绍信由所在学院负责开具。

外地学生原则上在本市参加社会实践,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回原籍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先事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并需出具原籍实习单位的实习接受函(写明该学生实习内容、岗位,并加盖接收单位公章以及学生家长的同意意见及署名),经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查同意后,方可回原籍参加社会实践。

() 性质

1、认识实习

根据学校各年级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本科16级学生社会实践的性质为认识实习,主要目的是接触社会、认识社会,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社会背景。各学院带队教师负责联系所带学生居住地所属区的各个实习基地,并在实习开始前为实习学生安排好具体实习岗位。

 2、专业实习

本科15级、17级专升本、高职16级学生社会实践的性质为专业实习,主要目的是了解、熟悉本专业的主要工作内容、程序和专业素质要求,原则上到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和岗位参加专业实习。各专业学生要按照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学校带教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参加实习,注重实际操作能力方面的锻炼,在实习过程中强化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16级专升本(司)的实习将按其教学计划另行安排。

()组织安排形式

夏季学期社会实践由各学院组织安排,教务处协调完成本科15级、1617级专升本、高职16级学生的本年度夏季学期社会实践。

法律学院民商法154150)、154254)、154354)、164150)、1642(49) 1643(49) 1644(48)  知识产权154146154242)、1641(51) 1642(47) 行政法154148)、154247);

人民调解154151)、164151;法学(卓越法律人才)154138)、164140);司法助理163141)。

    合计:18个班级,学生856

经济法学院经济法154148)、154249)、154351)、164163)、164263)、164362);环境资源法154145);法学(涉外律师)164137)。

合计:8个班级,学生418人(含高职)

刑事司法学院刑事司法154156)、154255)、154356)、164154)、164257)、164355);监狱学154133)、164137);社区矫正154131)、164128)。

   合计:10个班级,学生462

警务学院:司法部监狱学(专升本)162143)、社区矫正(专升本)162120)、司法行政(专升本)162146)、矫正教育(专升本)162135)、刑事科学技术(专升本)16214)、监狱学(二学位)162113)、司法行政(二学位)162125)、社区矫正(二学位)162111)、汉语言文学(二学位)16213)、矫正教育(二学位)162111)、刑事科学技术(二学位)16217),共11个班级,学生218人的实习根据司法部的安排和学校教学计划将另行安排。

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154151)、154245)、154348)、164153)、164249)、164349)、164448);金融法154149);法学(涉外卓越班)154135)、164142)、法学(专升本)172140)、172240)。

   合计:12个班级,学生507

以上法学专业学生共48个班级的2018年夏季学期实习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合计人数为2243人。

经济管理学院:国贸1541(59)1542(57)1641(57)1642(42)工商管理1541(42)1641(45)经济学1541(46)1641(38)财务管理1541(49) 1542(50) 1641(46) 1642(49)审计学154148)、154247)、164144)、164245);经济与金融154146)、154246)、164146)、164246);税收学164142)的社会实践均由本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合计:共21个班级,学生990人。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1541(46)1542(43)1641(52)1642(46) 政治学与行政学154127)、1641(34)国际政治1541(36)1641(44)的社会实践均由本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合计:共8个班级,学生328人。

社会管理学院: 社工1541(36)1641(36)劳保1541(41)154241)、1641(40)164245);社会学1541(35)1641(39)应用心理学154139)、164137)的社会实践均由本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合计:共10个班级,学生389人。

外国语学院: 英语1541(26)1542(23)1543(22)1544(25)1641(22)1642(25)1643(26)1644(23)俄语154123)、164121)的社会实践均由本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合计:共10个班级,学生236人。

文学院: 新闻学1541(39)汉语言文学1541(38)1641(39)纪录片154134)、164123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1641(35)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传播1641(32)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1641(25) 的社会实践均由本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合计:共8个班级,学生265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1541(30)164126)的社会实践均由本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合计:共2个班级,学生56人。

此次参加夏季学期社会实践的非法学专业的班级共59个班级,学生2264人。

本着带队教师需专业对口的原则,自行组织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学院,其带队教师也由本学院的教师担任。

各年级、各专业学生要按照社会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参加夏季学期社会实践,每日记好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后认真总结实习中的心得和体会,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及课题。

二、时间安排

根据2018年教学计划安排,学校各年级学生定于2018621— 713参加社会实践,各项主要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教务处于529日之前,完成全校法学专业学生信息的采集、汇总。

261日之前,教务处协助二级学院完成社会实践学生名单的分配工作,协调落实各区带队教师名单。

365  召开夏季学期社会实践师生见面会。

465日~615  带队教师联系落实学生实习单位及实习岗位。

5621—713学生参加夏季学期社会实践。

6、秋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  学生将实习报告(含实习课题)及实习日志交带队教师,带队教师根据其社会实践的实际表现撰写评语和评定成绩;学生将实习报告交给辅导员登录实习成绩;带队教师将实习工作总结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二级学院评选审核优秀实习生;各学院总结本次社会实践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交教务处实践科存档。学生实习报告及相关纸质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妥善保管,期限为十年。

三、组织领导

在学校教学副校长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袁胜育任主任,陈风光、侯怀霞、杨华、王祥修、蔡一军、徐海琨、刘宪、谈谭、张可创、张永禄、徐世甫、夏甘霖、宋剑英任副主任。

学院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的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工作日程安排,编制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方案。

2、实践教学所需材料的印制和发放,相关档案收集、整理和装订等。

3、法学专业学生的信息采集、汇总及名单分配。

4、协调、检查全校实践教学工作。

各学院成立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组成。

各二级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实习前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如:做好学生实习动员,委派带队教师及带队教师业务培训等。

2、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反馈实习意见,指导各实习点的工作。

3、审查带队教师递交的总结,核实实习学生成绩及评语。

4、本学院实习带教费的结算。

5、组织召开师生实习总结和交流会议。

四、学生实习要求

1、实习学生应该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院带队教师的帮助和指导下,按照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参加实习工作,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遵守纪律,注意做好实习单位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3、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实习,必须持相关证明向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请假。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总天数1/3以上者,或擅自不参加实习,无故缺勤天数达总实习天数1/4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新参加实习,补足规定的实习时间,否则不予毕业。

4、实习过程中,学生要认真撰写实习总结及实习课题,要求内容详实、语言流畅、字迹工整、观点明确,字数要符合规定要求。实习结束后,应按要求及时将实习报告交给带队教师。

五、优秀实习生评选

按全部参加实习学生15%的比例,对在实习中严格要求自己,工作积极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经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书面推荐和学院带队教师核查认可,可申报参评优秀实习生,再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及教务处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思想品德优秀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科学发展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表现。

2、工作认真积极   在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的指导下,实习中能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刻苦钻研业务,能在了解、掌握实习工作过程的基础上,对学校的实践教学方法、安排及改革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实习报告总成绩为90分以上。

3、作风纪律严谨   能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实习纪律,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尊敬老师,爱护公物。

六、实习经费使用

1、实习带教费每位学生每月为60元,由带队教师负责交付实习单位,并收回有效财务收据。

2、带队教师的教辅工作量按学校人事处按规定核算。

3、对优秀实习生予以表彰。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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