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0届学生毕业实习计划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 2019-11-13浏览次数: 8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学完大学全部理论课程后的全面实践教学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参加毕业实习让学生了解自己所学的专业背景、开拓专业视野,提高专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为造就创新型、应用型的专业人才打下实践基础。
二、实习时间、实习班级和实习安排方式
(一)实习时间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2020届毕业实习定于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4月24日进行。
(二)实习班级 此次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含专升本)共涉及到以下54个班级:
法律学院:民商法1641(51)、1642(50)、1643(50)、1644 (50) 法学(卓越)1641(40)知识产权1641(49)、1642班 (45)法学(人民调解)1641(51)
合计: 8个班 386人
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1641(64)、1642(63)、1643(63) 法学(涉外律师)1641(37)
合计: 4个班 227人
刑事司法学院:刑事司法1641(55)、1642(58)、1643(59) 监狱学1641(40)监狱学(社区矫正)1641(28)
合计:5个班 240人
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1641(54)、1642(50)、1643(50)、1644(48) 涉外卓越班1641(42)法学(专升本)18191(44)
合计:6个班 288人
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工作1641(36)社会学1641(39)劳保1641班(43)、1642(45)应用心理学1641(40)行政管理1641(51) 、1642(46) 国际政治1641(45) 政治学与行政学1641(33)
合计:9个班 378人
经济管理学院:国贸1641(61)、1642(42)经济学1641(39)工商管理1641(46) 财务管理1641(49)、1642(49)审计学1641(44)、1642(45)经济与金融1641(45)、1642(45)税收学1641(41)
合计:11个班 506人
语言文化学院: 英语1641(22)、1642(25)、1643(26)、1644(23) 俄语1641(22)汉语言文学1641(39)
合计:6个班 157人
纪录片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1641(22)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1641(25)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1641(36) 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传播)1641 (32)
合计:4个班 115人
马列主义学院:思政1641(25)
合计:25人
参加本次毕业实习的学生数共计为2322人(54个班级)。
(三)实习安排方式
学校从学生人身安全、交通出行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毕业实习在尊重学生本人意愿上,依照学生居在地就近安排的原则,采取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安排,以各二级学院带队教师联系实习单位和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外省市学生原则上留在本市参加毕业实习,学生如有实际困难或原因确实需要回原籍所在地参加实习的,经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后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查批准后方可回原籍所在地参加实习,但二级学院领导和带队教师必须对回原籍参加实习的学生进行全面和严格的安全教育,避免各类意外事故发生(详见《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三、实习内容
1、树立正确的实习观念,培养一名合格的专业人才所必备的职业道德及爱岗敬业精神。
2、了解专业岗位的工作性质及工作流程,学习专业工作的基本经验,初步掌握专业工作的基本方法,掌握各专业的业务基本技能。
3、通过实习,加强对专业知识的感性认识,在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帮助下,逐步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4、勤于思考,结合专业实习,进行专业方面的课题研究,并针对自己的毕业论文选题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初步完成论文的构思。
四、学生实习要求
1、实习生应该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的帮助和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参加实习工作,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遵守纪律,注意做好实习单位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实习,必须持相关证明向指导教师请假。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总天数1/3以上者,或擅自不参加实习,无故缺勤天数达总实习天数1/4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3、实习过程中,学生应撰写实习课题、实习报告及实习日志。实习课题、实习报告字数须符合规定字数,要求观点明确、论述清晰、内容详实、字迹工整。实习结束后,应按要求及时将实习课题和实习报告及实习日志交给带队教师。
五、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一)带队教师主要职责
带队教师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按照实习工作计划和进度要求,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单位的要求,拟订本人所带队的实习点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做好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
(2)主动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为实习生提供适当的实习岗位。向实习单位提供学校实习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协调好与实习单位的工作关系。
(3)加强责任心,要求每周一次去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周及时记录实习工作情况,按学校要求汇报实习带队工作情况。
(4)实习结束后,按照要求认真检查学生实习课题、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分,学生实习表现的考核、评分工作应听取实习单位领导及指导教师的意见。实习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并按实习生人数的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实习生。
(二)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指定思想业务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实习工作需要,结合实习生个人特点,妥善安排实习生工作任务。
(2)指导各项实习工作,检查和督促实习生全面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全面了解和掌握实习生的思想、业务和生活情况,对实习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及时向实习生传达有关实习工作的要求。
(4)实习结束时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写好书面评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实习态度、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实践教学工作办公室,由教务处处长任主任,副主任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担任。
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制定各类实习计划和实习工作日程安排。
2.编制实习经费预算方案。
3.协调、检查、监督全校实践教学工作。
4.实习材料的准备,实习过程的监督和实习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各二级学院成立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组成。
二级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负责各二级学院实习前的动员、具体组织和准备工作。
2、选派带队教师,对带队教师进行实习相关业务培训。实习开始前带队教师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
2. 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反馈实习意见,指导各实习点的工作。
3. 检查带队教师的实习总结,审查实习生成绩及评语,选送优秀实习生报教务处。
4. 本二级学院的实习带教费结算工作和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5. 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写出本学院的实习工作总结。
七、优秀实习生评选
对在实习中严格要求自己,表现优秀的学生,经带队教师评审,可推荐评选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生比例为10%。评选标准如下:
1. 思想品德合格 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 业务水平较高 在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的带教下,实习中能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得到实习单位好评,实习报告总评成绩90分以上。
3. 作风纪律严谨 能自觉遵守学校实习纪律,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工作积极主动,举止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友爱同事。
4. 实习课题、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撰写认真、完整,所撰写的实习课题、报告有一定专业深度和见解。
八、实习经费使用及其它规定
1. 实习带教费每学生每月60元,由带队教师负责交付给实习单位相关部门,并收回有效财务收据或凭证交学校计财处。
2. 带队教师的教辅工作量按学校人事处规定核算。
3. 各二级学院的实习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使用办法按《上海政法学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4. 其它未明事项,由学校教务处解释。
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