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选课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3-04-18浏览次数: 10

现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选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学生认真阅读《上海政法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选课指南》。

二、选课时间:

第一轮:2023年4月21日(周五)12:00~2023年4月25日(周二)22:00。本轮选课不可跨年级跨专业,即不开放“主修(可跨年级/专业)”(本轮不设人数上限,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请注意查看选课结果。)。

第二轮:2023年4月28日(周五)12:00~2023年5月2日(周二)22:00。本轮选课开放“主修(可跨年级/专业)”(第一轮选课已达人数上限的教学班不开放选课,未达人数上限的教学班不设人数上限、选课人数较少的教学班级将关闭),本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请同学们注意查看选课结果。

第三轮:2023年5月5日(周五)12:00~2023年5月9日(周二)22:00。本轮选课开放“主修(可跨年级/专业)”(所有未达人数上限的教学班均开放,设人数上限,选满为止,不筛选,选课人数较少的教学班级将关闭)。请注意查看选课结果。

三、选课须知

1.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年级专业的培养方案,所选课程(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必须是本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内规定的课程。有严格先修课程要求的,应先选修先修课程,再选后续课程。

2.因同一专业不同年级的教学计划安排课程不同,学生如果选择其他年级专业的专业学位课、专业开放选修课,请认真对照本年级本专业教学计划,若与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相同(即课程代码和学分一致),可以作为本年级专业的课程修读,若不同,不可以作为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3.各年级开设的通识选修课课程会有所不同,请核对本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选修课各模块课程,勿选修不属于本年级的通识选修课。

部分通识课为网络在线学习课程,选课系统体现的上课时间仅为虚拟时间,具体学习时间及学习方式详见附件2。

4.《大学英语》为分级学习方式,面向2022级开放的《大学英语》各个级别课程在1-2轮选课筛选过程中始终保持2022级学生优先原则。已经进入《大学英语》3及《大学英语进阶1》、《大学法律英语1》各班级的2022级学生请勿在选课期间尝试调整班级或级别,需修读《大学英语》4的2022级学生自行在选课期间选择上课班级。

5.由于2022级法学专业培养方案调整,本学期《知识产权法学》(课程代码21B015006)同时向2021级和2022级相关专业方向开放,请学生在选课时注意按照附件1选课表中本年级所安排的课程模块时间选课,避免发生不同年级间学位课课程时间冲突。

6.请同学根据自身学习基础选修双语课程。本学期开设双语课程将于近期发布,请关注相关通知。

7.本次选课为正选,不包含重修选课,重修课程的选课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详细通知将于临近时间发布。

8.如计划选修2023级学生相关课程,需待2023-2024秋季学期开学后,退补选系统开放期间完成。

9.学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以防在选课期间被其他学生操作调整课程。忘记密码的学生若已绑定手机号码,可以通过教务系统上的“忘记密码”功能重置密码;未绑定手机的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或所属辅导员重置密码。

四、相关问题咨询:

学生选课中遇到相关问题可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咨询,教学秘书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教务处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23-24学年秋季学期课表.xlsx

附件2:网络通识课学习指南.pptx

附件3: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