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上海政法学院旁听生管理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3-10-09浏览次数: 10


为了满足社会青年、企业职员等接受高等教育课程进修的需要,虎扑nba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接收一定数量的本科课程进修旁听生。为规范校外人员来虎扑nba旁听课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旁听条件

(一)申请旁听者原则上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二)无不宜在校学习的疾病,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申请时需提交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体检资料。

(三)旁听生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虎扑nba有关规章制度。

二、办理旁听手续

申请旁听者必须持本单位(或村委会、街道办)介绍信、学历证件及本人免冠一寸照片四张,并出具本人身份证到教务处办理旁听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一)旁听课程(专业)自愿申请。申请人先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上海政法学院旁听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书,本人签名,经学院审核批准后,由学院走内部请示,并经教学处、学工部等相关部门审批,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凭教务处出具的所修学分统计表到学校计财处缴纳旁听费。

(二)申请人将申请书原件及缴费收据复印件,4张近期本人一寸照片到教务处办理旁听手续,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旁听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教务处留存,一份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教务处在验明缴费收据和审核情况登记表后,安排课程,安排旁听生的学习和考试。

三、旁听生的管理

(一)旁听生由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归口管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相关辅导员管理。

(二)在学院住宿条件许可的条件下,旁听生在缴纳住宿费后,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在校住宿。

(三)学校不保证供应教材,旁听生可持课表到学校教材供应点购买教材。

(四)学校不负责办理图书资料借阅等事宜。旁听生可凭学费缴纳收据办理饭卡在学校食堂就餐。

(五)旁听生在校听课期间不具有学籍,且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参加其他未选课程的教学活动。否则,取消旁听资格。

(六)旁听生必须参加该修读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旁听课程的考试。

(七)旁听生课程考核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与所在教学班学生同堂、同卷考核,教师按同一标准评分。

(八)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办理进修旁听手续。两周内不办理者按自动离校处理,取消旁听资格。

(九)旁听生因故要求终止进修,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工办、教务处、计财处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

(十)旁听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上海政法学院学生手册》中所列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旁听资格。

四、收费

(一)旁听生根据修读课程,按学分制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所申请旁听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参见《上海政法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旁听生不享受虎扑nba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的有关政策。

(二)旁听生报到后如中途要求终止旁听(或自动退学)者,学费一律不退。

五、颁发课程成绩表

(—)修完申请进修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教务处发放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二)旁听生不颁发毕业证书、肄业证书等学历教育的证书或文凭。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公布日执行。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旁听生申请表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旁听生情况登记表

上海政法学院旁听生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学历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申请旁听∕进修专业


旁听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分


学费


学生承诺

1.承诺在校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虎扑nba学生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若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终止其学习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因本人原因涉及的各类社会纠纷,均与学校无关。

2.承诺按时缴纳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不享受虎扑nba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的有关政策。

3、旁听生在指定的班级随堂听课,不得擅自更改听课班级。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学生处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计财处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主管校领导意见


主管校领导签字:

本表一式三份,各相关部门保存一份。

上海政法学院旁听生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照片

文化

程度


单位


单位

电话


旁听

专业


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进修

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现住宿舍

号      室

家庭

住址


邮编


课程名称

学时数

任课教师

开课学院

学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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