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选课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3-11-22浏览次数: 10
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学生认真阅读《上海政法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选课指南》。
二、选课时间:
第一轮:2023年11月24日(周五)12:00~2023年11月28日(周二)22:00。本轮选课不可跨年级跨专业,即不开放“主修(可跨年级/专业)”(本轮不设人数上限,选课结束后,教务系统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请注意查看选课结果。)。
第二轮:2023年12月1日(周五)12:00~2023年12月5日(周二)22:00。本轮选课开放“主修(可跨年级/专业)”(第一轮选课已达人数上限的教学班不开放选课,未达人数上限的教学班不设人数上限,选课人数较少的教学班级将关闭),本轮选课结束后,教务系统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请同学们注意查看选课结果。
第三轮:2023年12月8日(周五)12:00~2023年12月12日(周二)22:00。本轮选课开放“主修(可跨年级/专业)”(所有未达人数上限的教学班均开放,限定人数上限,选满为止,不筛选,选课人数较少的教学班级将关闭)。请注意查看选课结果。
三、选课须知
1、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年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选课程(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必须是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内规定的课程。有严格先修课程要求的,应先行修读先修课程,再选后续课程。
2、因同一专业不同年级的教学计划安排课程不同,学生如果跨年级专业选课,请认真对照本年级本专业教学计划,若与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相同(即课程代码和学分一致),可以作为本年级专业的课程提前修读,若不同,不可以作为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3、通识选修课课程库有更新,各年级课参照附件2的《通识选修课教学进程表》中课程及对应模块完成选课。
4、《大学英语》实行分级学习方式,各级别授课对象均已经过语言测试区分,请相关学生按照测试确定的级别选课。2022级和2023级的A级英语课程,即《大学英语4》(面向2023级学生开设班级)、《大学英语进阶2》、《大学法律英语2》在整个选课期间始终关闭,不接受其他学生选课。
5、2022级、2023级各法学专业(方向)中的学位课“商法学”由二年级春季开设调整为三年级春季开设。
6、请同学根据自身学习基础选修双语课程。本学期开设双语课程将于近期发布,请关注相关通知。
7、本次选课为正选,不包含重修选课,重修课程的选课预计安排在下学期第一周周末进行, 详细通知将于临近时间发布。
8、尚未缴齐学费的同学在本次选课中将受到影响,请到学校计财处缴纳学费后方可正常选课。相关事宜请与学校计财处联系(联系人:王老师,电话:39225090)。
9、学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以防在选课期间被其他学生操作调整课程。忘记密码的学生若已绑定手机号码,可以通过教务系统上的“忘记密码”功能重置密码;未绑定手机的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或所属辅导员重置密码。
四、相关问题咨询:
学生选课中遇到相关问题可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