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足球上海政法学院转专业相关条款的说明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3-11-28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上海政法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细则》,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对《学生手册(本科)》中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六节第四十五条做出相关说明如下:
第四十五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已在校学习满 2 学期的一年级学生,其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 3.6,且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注:“其已修课程”须包含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列明的第一学年秋、春季学期的全部必修课。
“必修课”是指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列明的第一学年秋、春季学期全部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学位课。
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