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4-11-19浏览次数: 10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的课堂教学活动进行到第15周结束。现将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1、随堂考试(第15周)

体育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学业指导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形势与政策,形势政策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警训、通识选修课以及申请“随堂”考试科目的考核,安排在课程的最后一次课在上课教室进行考试,原则上不得更改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务必通知上课班级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所有随堂考试的课程必须在本学期第15周完成。

2、考试周考试(第16—17周)

其他课程的考核安排在本学期第16—17周进行,具体安排见《考试日程安排表》、《监考人员安排表》(请在考前1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二、命题工作要求

命题工作要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每门课程(包括随堂考和考试周课程)必须同时出AB两份命题试卷(同时制定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

期末考试的命题范围应包括全学期的内容,要有一定的覆盖面;两份命题试卷(AB卷)难度、范围、题量大致相同,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5%。同一门课程的当学期试卷与历史学期(连续学期/间隔学期)试卷中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不得使用已公开的试卷作为考试试卷;不得将公开的试题库或试卷作为考试题目主要来源。不同考试时间的同一门课程,不得采用同一份试卷。

考试周考核的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由教务处任意抽取其中一份作为考试卷。

所有的课程考试命题试卷一律按照统一的格式打印(试卷格式从教务处网站“资源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好的命题试卷须附“试卷拟题单”,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并报送教务处。

随堂考试的课程报送截止时间:1126日(10周,周二)前

考试周的课程报送截止时间:125日(11周,周四)前

连同试卷答案交到教务处考务科,并当即办理交接手续。

联系人:王咏梅  电话:39225216  办公地点:主教209A

三、保密工作要求

请命题教师、审核人员和教学秘书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命题和试卷保密工作的,将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认定与处理。

四、存档工作要求

学院在考试结束后,做好各科试卷的电子存档工作:(1AB卷、(2)评分标准、(3)平时成绩、(4)成绩登记表、(5)教学情况总结表、(6)试卷自查情况表、(7)学生试卷。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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