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足球组织开展2017年下半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370

各有关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拟定于11月上旬进行2017年下半年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工作,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根据验收要求,认真准备,参加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尚未结项的2012、2013、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 已完成的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

二、验收要求

1.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项目申请书规定的各项研究内容以及申请书所明确的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执行情况;项目所产生的论文、专著、专利、决策咨询报告、奖励等科研成果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

2.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主要项目成果第一署名人应为项目负责人。论文为正式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研究咨询报告需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或出版合同复印件。所有成果均须注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三、验收方式和程序

本次验收方式为专家集中审阅验收材料,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经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后,将评审结果统一反馈学校科研处。

四、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复印件2份(A4纸,双面复印)。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结报告》纸质版6份(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版

3. 已标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的项目成果(合订成册)复印件2套,并在每套(合订成册)的项目成果前面,加上封面和成果目录,封面必须标明项目编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与学校名称。

4.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认真填写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申请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一览表》可在本通知下面的附件一栏中下载,其中“学科”栏须与总结报告“项目基本信息”中的“二级学科”一致。

五、其他有关事项

对于不参加此次验收的2012、2013年度项目,将做撤项处理,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不参加2017年下半年验收的2012、2013年度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情况说明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六、验收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验收材料纸质版请务必于2017年11月1日之前交至行政楼203室科研处,电子版请发至heyongmei@shupl.edu.cn

联系人:何咏梅

联系电话:39225085

(注意:在填写经费决算表时,如“其它支出”一栏有经费的,请加以说明,比如:通信费用、办公费用等。项目总结报告中的经费决算和预算表栏里的学校财务处审核意见,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去计财处审核盖章。)

 

                                          科研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