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研究所(中心)、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相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虎扑足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 号)的精神,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干人才,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科学化水平, 2017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已经发布,为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光计划项目(分五大类):
(一)党建工作类
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从事党建工作的干部;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党建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党建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二) 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
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在编在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在编在岗从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干部,参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研究机构、从事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的干部、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
1.全市高等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部门在编在岗干部、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宣传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类
1.全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2,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3年;
3.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
1.全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2.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4年;
3.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注:项目申报通知中提及为适应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特别是根据从事基层学生工作的辅导队伍、共青团干部群体比例较大的实际,适度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中增加立项名额。
二、申报程序
(一)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答辩评审安排
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首轮筛选采用书面评审方式,对入围候选人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会议评审中,项目申请者本人需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日期初定为2018 年1 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如40周岁以下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阳光计划”项目实行单位限额申报,每高校每类限报1人,虎扑nba将组织专家答辩,请有申报意愿老师于12月7日前与科研处取得联系,并填写《阳光计划”拟申请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1),以便我们做好项目校内答辩工作。
3.各申请人请填写《“阳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于12月11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至科研处(求实楼203室)用于校内答辩评审使用,逾期不再受理。答辩暂定于12月12日,本次答辩可以使用PPT,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通过校内评审的申请人请于12月19日前将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后的申请书一式8份提交科研处,同时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
请有申报意愿的相关教师及有疑问的相关教师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085,18016373632;
邮箱:kyshupl@163.com;微信:15216776001。
科研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