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现将2018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为学院在编在岗教师;
(二)申报者已按规定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或本职工作;
(三)申报者是拟出版著作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主编;
(四)书稿选题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对学院的学科建设具有促进意义;
(五)书稿字数应在18万字以上;
(六)申报成果必须已经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申报办法
请申报者认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并签名,申请表一式 16 份(其中有一份必须是原件)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装订好的5套书稿,于2018年3 月29日(周四)下午15:30之前送至科研处(求实楼215室或205室)。申请表电子版与书稿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shuplkeyanxiazai@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39225091 13301958776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资助出版由学院统一安排出版社。一经签署出版合同,申报者不得自行撤回书稿。如果因申报者的原因未能出版,所产生的费用由申报者承担。
(二)申报者提交的书稿已有省部级以上项目及市教委重点项目资助的,学院不再资助出版。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上海政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为准,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该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