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增强规章透明度,使科研工作考核办法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学校于2018年1月启动了《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工作。在充分考虑和吸纳老师们的意见的基础上,学校修改并完成了《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做好该规章的修订工作,现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全校征求意见。
各位老师对本征求意见稿若有好的建议或意见,请将相关内容填写至《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表,意见表请于2018年5月15日16:00之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电子邮箱:kyshupl@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表。
科研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