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基地及相关教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市政府令第95号)和《上海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沪府办规〔2018〕35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现将虎扑nba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牵头的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
二、提名要求
1.奖励类别
本年度提名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类别包括: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2.提名对象
在本市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3.评审分组和范围
不同奖励类别的评审分组和范围详见《2019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1)。
4.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限2017年1月1日前发表)。
5.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达2年以上(限2017年1月1日前应用)。
6.提名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应用必须达2年以上(限2017年1月1日前应用)。土木工程类项目的相关工程必须投入使用,且工程验收通过达2年以上(限2017年1月1日前验收)。与该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通过2年后才可报奖。
7.提名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奖的科普作品应当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并发行两年以上(限2017年1月1日前)的作品;科普展品应当应用两年以上(限2017年1月1日前)。
8.对于产学研合作的项目,要提供有效的前期合作证明材料,如专利转让合同、出资证明、合署论文等。反映成果经济效益的材料必须能说明本发明成果产生的直接效益及其计算依据,而非企业的整体效益或间接效益。
9.特别重大的创新成果,可以提名特等奖。凡提名特等奖的项目需要附有三位本领域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提名意见。
10.每位完成人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参加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
11.上一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
12.对于提名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提名者应选择提名等级,形式审查通过后,不再允许主动撤回。
13.凡提名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已办理相关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三、程序与时间要求
提名材料需在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具体网址如下:http://svc.stcsm.gov.cn/award,请拟参与本年度提名的教师于5月8日16点前与科研处取得联系,以便科研处向上海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申请提名地址。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085;
邮箱:kyshupl@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科研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