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基地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响应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号召,引导学校教师致力于学术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科研学术骨干,推动上海政法学院学术研究快速发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启动上海政法学院学术精英与学术新秀评选工作,现将2019年度评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师参评2019年度学术精英,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18年度已具有高级职称。
2.在2018年度发表C2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五篇以上,或者发表B1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两篇以上,或者发表A级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三个以上。
(二)教师参评2019年度学术新秀,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18年度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
2.在2018年度发表C2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三篇以上,或者发表B1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两个以上。
二、奖励待遇
被评选为2019年度学术精英、年度学术新秀的教师享有如下奖励待遇:
(一)每月一千元的奖励,连续发放十二个月。
(二)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三)免除一年度科研考核量,教学工作量在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做最大减免。
三、评选程序
拟参评人请下载并填写《2019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申报信息汇总表》、《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申请表》或《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新秀申请表》,打印《申请表》一式3份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于7月4日11点前报送至科研处,《信息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同步发科研处邮箱。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172
邮箱:kyshupl@163.com
附件:
1.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评选办法
2.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申请表
3.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新秀申请表
4.2019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年度学术精英与年度学术新秀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