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9年8月到期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范围
预计完成时间在2019年8月之前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等。
如项目已经到达预计完成时间,但无法提交结项材料,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请项目延期,经学校审核、市教委审批、教育部社科司审批后方可延期。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请免予鉴定的项目
1.线上填写
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与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模板文件,上传成果电子版附件后,由系统生成终结报告书 PDF文件 。
注:中期检查填入的中期成果可自动带入项目成果,无须重复填写,项目负责人可对其指定是否标志性成果和重新排序。
2.提交纸质版材料
结项材料通过学校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应于9月9日前打印提交如下纸质版材料:
① 项目 《 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加盖计财处印章),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② 项目成果原件4套(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阶段性成果分开装订成册);
③ 加盖计财处印章的财务清单2份;
④ 申请评审书、中期检查报告复印件1份;
(二)不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
1.线上填写
线上填写同免予鉴定的项目。
2.提交结项材料电子版
各项目负责人,应于8月1日前将如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① 系统导出的项目《 终结报告书》;
② 项目成果(项目阶段性成果与最终成果分2个文件夹);
③ 申请评审书、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
3.提交纸质版材料
通过专家鉴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于9月9日前打印提交纸质版材料,材料要求同免予鉴定的项目。
未通过鉴定的项目,应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在下一结项周期到来前重新提交结项材料。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联系方式:39225085,18016373632
邮箱:kyshupl@163.com
科研处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