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总结近年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配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套申请
各项目负责人可于自收到结项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之日起向科研处提出项目配套申请,项目配套申请需撰写《上海政法学院结项课题经费配套请示》(模板详见附件1),将该请示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纸质版连同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提交至科研处。
二、配套下拨时间
因每年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结项情况不同,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项目结项配套实行预算制,即当年度结项的项目将次年度之后进行配套经费下拨。原则上当年编制预算前提出结项配套的科研项目配套将纳入次年预算,编制预算后提交结项配套申请的科研项目配套将纳入后年预算。
三、配套比例
(一)未逾期结项的项目
结项且验收成绩良好以上 | 结项且验收成绩合格 | 未通过验收 | |
国家级课题 | 1:1 | 1:0.6 | 0 |
省部级课题 | 1:0.5 | 1:0.3 | 0 |
(二)延期结项项目,配套资金减少30%。
项目是否延期完成参照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对延期的规定,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
备注: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虎扑足球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因此凡超过项目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未结项的项目均为延期结项。
四、配套项目经费管理
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参照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具体管理要求参见《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可在科研处网站管理文件栏目下载)。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国家、上海市、学校有关财务制度以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执行预算,如出现违规情况,将给予一定的惩罚。
五、本年度已结项项目配套申请说明
为做好需在2020年度下拨的科研项目配套预算编制工作,请本年度已结项科研项目负责人按照如上配套申请要求于是9月15日前完成配套申请电子版请示的发送,纸质版可于9月17日之前补交,未提交电子版申请的项目原则上配套经费将纳入2021年之后预算下拨。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3
电话:39225085,18016373632 邮箱:kyshupl@163.com
科研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