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启动了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工作,为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015年度至2018年度立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各类专项项目。
2.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
2014年度至2018年度立项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重大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专题研究课题。
3.补充说明
2019年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虽不纳入年度检查范围,但各项目负责人也应对照项目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对项目建设情况、经费执行情况等进行自查,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二、填写材料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详见附件1)》和《2019年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2)》,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需填写《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详见附件3)》和《2019年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
注意:①填写的成果应为2019年度的成果(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成果);②检查数据统计表中填写的数据应与年度检查表中填写的成果数一致。
三、提交材料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请12月16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年度检查表》、《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并将《年度检查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可发电子版证明材料或提交相关成果复印件)提交至科研处(求实楼203室)。
备注: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无需项目负责人签字,为切实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如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电子版报送,则无需再提交纸质版年度检查表。
四、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085; 电子邮箱:kyshupl@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
2.2019年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
3.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
科研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