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激励政策落实到位,激励勇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根据学校发展目标,结合学校实际,依据《上海政法学院高层次重大项目申报资助与选题培育方案》,拟开展国家社科基金等高层次重大项目申报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二、资助数量
申报资助及选题培育数量根据当年度申请情况由评审专家决定。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各项项目管理规定;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3.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拟作为首席专家参与国家社科等重大项目投标工作;
5.曾获立学校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培育项目者,如获立本申报资助项目,则不再享受申报培育项目资助。
四、申报资助要求
重大项目申报资助立项后,须达到如下结项要求:
1.明确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基础扎实、结构合理的项目团队;
2.认真研究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不断凝练选题方向,积极参与各类项目选题征集工作;
3.认真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和通知,落实申报任务,立项当年以虎扑nba为承担单位完成1次以上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投标;
4.项目投标应邀请1-2名校外专家为子课题负责人,并组织召开1场以上课题申报论证会;
5.高质量完成项目投标书。
五、资助方式
重大项目申报资助每项资助3万元。
项目投标人按资助要求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等高层次重大项目投标,投标材料经科研处审核、受理部门接收即下拨资助经费3万元。
获得本申报资助的项目,不再获得科研基金申报资助。
六、经费来源
重大项目申报资助与选题培育项目经费来源于学校内涵建设经费。
七、遴选方式
学校将根据年度内涵建设经费安排,择优予以资助。
八、申报方式
拟申报高层次重大项目申报资助的项目,请于10月6日前将投标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shupl@163.com)。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办公室:求实楼203;电话:39225077
2022年10月2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