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更好地推动虎扑nba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不断提高以科研带动实践创新的能力,现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沪政院科〔2024〕86号),启动虎扑nba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受理申报的校级科研项目为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虎扑nba在岗的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对所申请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项目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的申请,申请人不得与校外人员合作申请本项目;
(二)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校级科研项目;
(三)历年来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项的(以取得结项通知书为结项依据),校级科研项目于2024年被终止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五)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校级科研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六)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校级科研项目;
(七)立项后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需标注项目资助字样。
三、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0.3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1.5年。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项目的,可以向科研处提出申请,最多可给予6个月的延长期。
四、结项验收要求
(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请结项需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直接相关的研究内容为基础申报并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项目资助;
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符合结项要求、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以“通过”结项;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未取得满足本条规定的成果或专家评审未通过的,以“未通过”结项;逾期未完成的,延长期届满仍不能完成项目研究的,以“未通过”结项;凡是“未通过”结项的,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以“通过”结项,发放项目资助全额0.3万元;未通过结项的,不予发放资助经费。
(三)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虎扑nba。
(四)项目负责人不得将其他项目成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结项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为培育项目,项目获取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项目结项时须有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材料。
(二)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并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资助的,免于结项考核,但仍需提交结项材料。
六、材料报送
(一)请申报教师将填写好的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纸质版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电子版文件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校级科研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信息表》电子版文件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二)请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10月10日(周四)16:00前将《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及汇总后的《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信息表》提交至科研处203办公室,并同步提交上述文件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eyan@shupl.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科研处:
联系人:马文华 联系地址:求实楼203
联系方式:39225077 科研处邮箱:keyan@shupl.edu.cn
学工部:
联系人:伍强瑞
联系方式:39225202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 :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信息表.xlsx
科研处
学工部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