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沪政院科[2024]86号),启动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本次结项范围为2024年、2025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具体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校级专项项目、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校级专项项目、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校级专项项目、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校级专项项目。
(二)针对2024年校级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研究周期已到,须提交结项材料,如不能按时结项,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见附件2)。
(三)针对2024年校级专项项目及2025年立项的各类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未到,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研究,可自愿申请提前结项,按照要求提交结项材料。
二、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签字;
(二)项目研究期间已发表相关论文的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一份;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需提交省部级以上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材料一份;校级科研项目为培育项目,项目获取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无论申报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是否立项,项目结项时须有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材料。
(四)经费明细查询表一份;各项目负责人请至财务报销系统:查询类——个人项目查询 ——选择年度——勾选包含过期项目;自行下载支出明细,选择打印后另存为PDF格式版本,请勿提交Excel格式版本。
(五)上述文件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文件名称:项目类别(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或XX专项项目)+姓名,内部文件命名方式:1-结项报告、2-论文名称/项目立项通知书(多篇论文提交多个文件需按照2-1、2-2方式进行排序)、3-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申报材料、4-课题经费明细查询表。
请相关老师提交前检查上述结项材料是否齐全、电子版结项材料命名是否正确。
三、时间安排
请各位老师于2026年3月16日(周一)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待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求实楼203室。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马文华;
(二)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三)联系电话:39225077;
(四)电子邮箱:keyan@shupl.edu.cn
科研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