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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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细则

材料条件:

(1)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者不得再申请本奖项。

(2)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逾期取消参评资格。

(3)不接受校级以下的获奖材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取消参评资格。

(4)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相符性。

 

参评条件:

1:申请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远大理想,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体量化标准为:参照本学年思想素质评分表,学年思想素质测评等第转化表等第:A非常优秀、B+C+比较优秀、CD+一般优秀,评审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计分,非常优秀记3分,比较优秀记2分,一般优秀记1分。

2:申请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应当是当年度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及以上的同学。根据等第,特等记4分,一等记2分。

3:考虑到申请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的机会随年级递增而减少,因此相应会考虑到年级因素。大四记3分,大三记2分,大二记1分。

4条:申请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若在校期间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先进)称号。个人荣誉称号记4分,集体荣誉称号记2分。

5条:申请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若在校期间曾独立撰写并公开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SCIEIISTP期刊记4分,国内重要核心期刊记3分,国内一般核心期刊记2分,其他学术期刊记1分。

6条:申请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若在社会实践方面有重要贡献或在市级以上体育类、艺术类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个人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在社会实践方面若有(市级以上获奖),个人一等奖记4分,集体一等奖记3分;个人二等奖记3分 集体二等奖2分;个人三等奖记2分,集体三等奖记1分(综合考虑到社会实践方面多为集体参与,故有此考量)。体育艺术类比赛方面若有,一等奖(特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第七条:根据学校给予的分配名额,积分高的同学优先推荐。

第八条:如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申请资格。

第九条: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学金务必自行申请,不申请则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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