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期末试卷抽查、评审条例

发布者:张雯淇发布时间:2018-07-31浏览次数:75

为了加强教学监督,规范试卷工作,确保课程考试的公正、公平,进一步提高虎扑nba教学质量,学校每年度组织专家对课程考试试卷进行抽查、评审。具体办法如下:

一、试卷抽查

1.试卷抽查的对象为每学期所有开设的理论课程。

2.试卷抽查的时间安排在学期成绩登录完成之后,一般为下一个学期开学初。

3.试卷抽查工作由学校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组织教学督导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考评小组共同完成。

被抽查课程确定后,课程相关学院(部)将该课程考试的相关材料汇总,交考评小组评审。

二、试卷评审

1.考评组成员对所评审的试卷按照“试卷抽查评分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的要求进行评审,并认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课程考试试卷专家评审表》,对每一项指标作定量和定性的评价、评分,填写评价意见(评语),帮助教师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考评组成员应在一周内完成试卷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送交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

3.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应对考评组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部),并作为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4.对抽查评审情况优秀的课程和教师,学校予以表扬,对抽查评审发现问题较多的课程和教师,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可以组织跟踪检查。

三、试卷抽查评分标准

1.试题内容有错误,不符合政治原则与道德规范的;扣1040分。

2.命题或标准答案有错误的;扣520分。

3.不遵循评分标准,随意批阅,任意拉分、给分的;扣530分。

4.总分加错、或者是漏评试题、或者是试题评分错误的;扣530分。

5.评分时,只有大题总分,没有细化分值的;扣210分。

6.缺少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评分标准、课程总结表、试卷情况分析表等材料的;扣210分。

7.收交考卷份数有差错的;扣520分。

8.总结表与分析表上未填情况分析,或所填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扣2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