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5级新生体检单位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1浏览次数:748

项目编号:15-061

 一、项目概况:

上海政法学院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2015级新生体检单位。为对体检单位提供平等竞争机会,现将项目内容、技术和服务要求列出,邀请各有关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竞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1. 1.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万。

  2. 2.   2015级新生大约2300人左右,体检时间大约在9月初,需两天时间,每天大约1150人。

  3. 3.   体检项目:谷丙转氨酶,“三病”检测,胸透。其中:

  4. 1)   血清谷丙转氨酶检测,所有新生

  5. 2)   “血吸虫、丝虫、疟疾”三病检测,限于外地新生

  6. 3)    胸透,所有新生

  7. 4.   上述体检项目要到学校进行,体检单位需提供体检项目所需的器材及人员,保证体检有序顺利进行。

  8. 5.   体检项目须提供8名医护人员,至少4名医生,帮助做心肺听诊、测血压、视力检测。

三.投标要求

  1. 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2. 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

  3. 2)   须提供的医务人员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

  4. 2.   报价文件要求:

  5. 1)   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6. 2)   须提供具有检验、胸透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7. 3)   报价文件以密封方式提供,非密封方式提供报价书视为非有效报价。

  8. 4)   投标文件项目报价格式统一要求:

谷丙转氨酶//

“三病”检测//

胸透//

所用试剂厂家名称

每名每天医务人员费用

报价

 

 报价须为完税报价。

  1. 3.   其他事项

  2. 1)   请各体检单位严格按邀标书要求编写投标书(一式叁份,密封加盖骑缝章),其中报价单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请于醒目位置或者在目录中注明报价单页码,以便于查询;

  3. 2)   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请将投标文件于2015年5月28 日前快递至:上海政法学院纪委监察室(外青松公路7989号)吴建军 39225153,并于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

联 系 人:张敏、张俊梅、

联系电话:39225038、39225074

  1. 3)   本项目采用校内招标方式,中标结果将在本网站公示。

上海政法学院

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