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采购编号:招15-157
采购内容:上海政法学院管乐队民乐队器乐采购
预算金额:低于10万
项目简介:
为提高上海政法学院学生艺术水平,搭建更好的艺术教育平台,校团委于2015年3月成立管乐队、民乐队。此项目为该乐队乐器采购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及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经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资质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任何合格的供应商、单位,可以在本公示期内(2015年11月19日-11月25日)将投标文件送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材料密封,并详细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学院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后,将在学校网站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不一一通知投标单位。(详细要求见附件)
学校地址:上海市外青松路7989号行政楼314B
联系人:夏星
联系电话:021-3922503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