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之需要,上海政法学院授权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对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5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物业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15-17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三源路175号,占地面积5540m?,建筑面积7262 m?(含教学、办公等场所)。
物业管理期限: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31日
物业人员:5人(保安4人,保洁1人)
4、交付日期:项目服务期限自2016年01月起。
5、交付地点:服务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三源路175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2-2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1-04,下载附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1-04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1-04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投标人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至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行政楼314B)
2、开标地点: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行政楼314B)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法学院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星
电 话:39225170
邮 编:201701
地 址:外青松公路79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