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非法学楼A7楼顶防水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非法学楼A7楼顶防水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 201607259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85万元(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若超出,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内容:非法学楼A7楼顶防水维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5、项目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5天(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标准)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旧标准);
3、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证书。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技术要求:见附件。
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请将投标文件(包含投标电子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证书等材料)密封,于2016年7月25日15:00前送至:上海政法学院(外青松公路7989号)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307)。联系电话:02139225122,联系人:彭辉。
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