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上合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实训实验教室增补建设项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15浏览次数:367

 上海政法学院资产处根据学校基地办的委托,根据学校相关招标采购规章规定,对上合培训基地实训实验教室增补建设项目采购进行招标,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招案2017203

2、项目预算:45000元

3、布置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4、项目名称:上合培训基地实训实验教室增补建设项目

5、项目内容:对两个实训实验教室(扇形教室及圆形教室)进行综合布线;添置交换机,KVM和机柜等设备。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应为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供应商;

4. 投标人应为上海市政府采购集市采购入围供应商;

5. 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6. 中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行政楼307室

四、公告发布虎扑nba上海政法学院网

五、联系方式:

采 购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址: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 系人:彭辉

电话:39225122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法学院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