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资产处根据学校相关招标采购规章规定,对上海政法学院消防年检项目进行询价,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2017227
2、预算金额:3万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内
4、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消防年检项目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报价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5、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应装入封袋,封面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必须递交以CD-ROM光盘(或U盘)为载体形式的响应文件1份,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行政楼314室
四、联系方式:
采 购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址: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 系人:夏星
电话:39225038
2017年10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