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采购招标工作,结合学校二级管理的推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2020年11月4日上午资产处在求实楼117会议室召开学校采购与招标限额调整意见征询会。
根据现行采购招标实施细则的实际情况,结合逐年提高的上海市采购限额标准,资产处拟根据学校采购招标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采购与招标限额调整。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凌斌介绍了此次采购与招标限额调整的背景,并对提出的两个调整方案进行说明。法律学院、纪录片学院、学工部、信息办、团委、教务处、国际交流学院、保卫处、后保处、图书馆、上合基地等学校采购招标项目主要用户部门和二级学院的代表参加会议。
与会代表对两个方案进行了讨论,充分发表了选择意见,并提出了一些补充意见。根据学校采购招标实施细则的规定,采购限额及采购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年度调整,资产处将根据用户部门的多数意见形成学校采购限额调整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