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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中文注释体例规范

信息来源: 学报编辑部 发布日期: 2021-03-10 浏览次数: 11

本刊注释一律采用当页脚注形式,以阿拉伯数字加圆圈的符号方式(即①②③连续符号)在当页连续编号(另起页重新编号)。常用文献引用脚注格式如下:

1.引用著作、论文集、学位论文的,须依次列出作者姓名、文献名(书名,引用论文集的,还应有所引篇名及其所属论文集名)、出版者、出版年、卷次、页码。

【举例】

①张明楷:《刑法学》(第5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151页。

②[英]吉米·边沁:《立法理论》,李贵方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74页。

③王利明:《<物权法>与无纸化证券》,载黄红元、徐明主编:《证券法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23页。

④谭华霖:《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论纲》,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第24页。


2.引用期刊文章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献名(文章题名)、发表刊名、年、期(卷)。

【举例】

①张明楷:《加重构成与量刑规则的区分》,《清华法学》2011年第1期。


3.引用报纸文章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献名(文章题名)、发表的报纸名、出版日期。

【举例】

①罗霄悍、李冰新:《案件繁简分流  法官压力减轻》,《人民法院报》2016年7月27日。


4.引用网络文章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献名(文章题名)、网址、网站名、访问日期。

【举例】

①万鹏:《习近平强调“三个体现”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谋思路》,http://cpc.people.com.cn/xuexi/n1/2016/0518/c385477-28360701.htm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6年10月12日访问。


5.非直接引用作者原文的,须在作者姓名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须加“转引自”。

【举例】

①参见周光权:《刑法各论》(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56页。

②转引自周光权:《刑法各论》(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56页。


6.引用外文的,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举例】

①Jay M. Zitter, Liability of Cooperation for Climate Change and Weather Conditions. 46 A. L. R. 6th pp.345,352(2009).


7.一种文献在同一页被反复引用的,用同一序号标出,并注明起止页码。

【举例】

⑤同注①;或同注①,第78页。


8.文章系省部级(含一级学会)研究课题项目的,须依次列明年度、项目单位、研究课题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文章首页下方脚注处标明。原则上,院校支持的研究课题项目无需标明。

【举例】

本文系2015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刑法解释的边界研究与实证分析”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5SFB5013。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