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5级学硕、2016级法本法硕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流程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2-28浏览次数:2047

上海政法学院2015级学硕、2016级法本法硕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流程表

序号

事项

完成时间

要求

备注

1

提交论文初稿电子版

2018316

论文须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样张)》排版。

论文初稿应当向导师提交,导师对论文初稿认真审查。

2

形式审查

2018330

各学院教学秘书对照《上海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对论文进行形式审查。

审查结束后各学院提交审查报告,内容包括审查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需有详细数据。

3

预答辩

2018413


预答辩组组成及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硕士点确定。

1、预答辩通过,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并进入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阶段。申请人应当及时和导师联系,根据预答辩导师组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论文并定稿。


2
、预答辩未通过的,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举行预答辩;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在学院指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论文修改或修改后的论文仍不能通过预答辩的,应按规定申请推迟论文答辩。


3
、预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提交审查报告,内容包括预答辩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需有详细数据。               

4

修改论文

2018425

根据预答辩评审组的意见修改论文。

提交论文答辩稿。

5

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2018430

重复率不超过20%,重复字数不超过6000字。

检测不合格的将推迟答辩。

6

论文双盲评审

2018511

上报抽检学生的电子版定稿论文(答辩稿),完成网上送检和纸质版送检,未抽中市盲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盲审。

送检材料包括:定稿论文(隐去学生和导师信息)、论文简况表、论文评审表。

7

论文评阅

2018531

学生提交论文纸质版2份,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各一名评审论文。

送审材料:论文、评阅意见书。评阅结束后及时上报评阅成绩。

8

提交学位申请表

2018531

各学院仔细检查学位申请表各项填写是否准确。

空白表格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下发。

9

提交学位论文纸质材料

2018531

1、申请人打印并提交最后答辩稿。
2
、学位论文规范审查。

根据答辩组人数打印多份。

10

论文答辩

2018615

申请人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由各硕士点组织和实施。

11

优秀论文评选

2018622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参评。

由各硕士点组织和实施,比例不得突破10%

12

学位授予

2018629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授予学位。

准备学位授予仪式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