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学院)2024年翻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者:曹彩霞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10


   为提高翻译硕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依据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招生计划和复试成绩要求

1.招生计划

专业

招生人数

拟调剂录取人数

备注

翻译硕士

(英语笔译)

7

6

拟接受报考翻译专业硕士英语笔译(055101),英语口译(055102),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的考生调剂

翻译硕士

(俄语笔译)

3

0

 

 

2.复试成绩要求

政治理论

(满分100)

外国语

(满分100)

业务课一(满分150)

业务课二(满分150)

总分

55

55

83

83

365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包括查验考生身份、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及材料、审核考生报考条件等详细清单见复试公告)。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线下

2.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口试

同等学力加试(如有):笔试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326 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公告)
地点:见复试公告

2.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326 下午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公告)

地点:见复试公告

六、录取工作

1.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作为排名依据,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
   说明:同等学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综合成绩排序方式

拟录取顺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当最后一个拟录取指标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同分并列的,优先拟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当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同时出现同分并列的,优先拟录取初试业务课二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八、调剂工作

1.翻译硕士(英语笔译)接受调剂,拟接受报考翻译专业硕士英语笔译(055101),英语口译(055102),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的考生的调剂申请。

2.只接受第二外语为日语和俄语的考生的调剂申请

3.调剂复试人员名单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后确定

九、招生信息咨询

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39227116老师)